康乐县城区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络平台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的要求,康乐县城区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开。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乐县城区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 (略) ;
(4)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5)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于康乐 (略) 以北、虎山大道南侧、 (略) 以西、 (略) 以东,占地面积 *** 亩,本工程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新 (略) ,安装4台58MW燃煤热水锅炉房及配套设施;敷设一级供热管网共计2×8.515公里; (略) 12座; (略) 1座。项目建成后为康乐县现状及规划区域提供供热热源,设计总供热规模为 *** 万㎡,供热范围为: (略) 、象山大道,西至康飞、 (略) , (略) 、象山大道,北到虎山大道。
(6)项目总投资: *** .00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 (略)
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新 (略)
联系人:张宏伟联系电话: ***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兰州 (略)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略) (略) (兰 (略) 教学楼401室)
联系人:徐工电话: ***
电子信箱: @@@ 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略) 门反映。
6、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