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能源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信息来源:http://**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安新区能源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安新区能源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 (略) 西南侧地块;
4、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为能源大数据储存,数据中心 (略) 络交换机、服务器群、存储器、数据输入输出配线等。目前该项目已按环评要求建成1栋数据中心大楼(共计4层、总高约23.2m);配套建成1个40m3的SF双层卧式柴油储罐、功率为1800kW的6台备用柴油发电机、3座冷却塔(2用1备、设置于一期数据中心大楼楼顶)、蓄冷罐(共设2个、单体容积140m3,设置于一期数据中心大楼西侧);同时配套1座容积450m3的蓄水池、纯水制备系统、备用柴油发电机脱硝设施及排气筒、应急物资库、危废暂存间、地下停车场配套设置机械排风系统等。
5、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验收报告提取链接:http://** ;提取码:msrh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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