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12月21日,松阳 (略) 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松阳 (略) 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松阳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公司投资9500万元,在原松阳县北山环卫基地建设松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220t/d,处理对象为松阳县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主要建设:①松阳县中转站的新建和改建:新建中转站为玉岩中转站、大东坝中转站、象溪中转站,改建 (略) 中转站,斋坛中转站。中转站新建或改造统一采用水平整体式压缩工艺,配置满足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功能的设施设备。②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位于松阳县西屏街道北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口东侧。(原松阳县北山环卫基地),包括生活垃圾的机械分选和压缩及其配套设施等。③收集运输系统建设:中转站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运输系统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分选压缩垃圾外运系统建设,以及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采用餐厨垃圾直运形式)。④终端处置:将处置中心分类后的垃圾运输至指定的焚烧厂和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终端进行处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全厂定员20人,每年除计划检修外,一般不停产,全年按360天,实行三班制工作(行政一班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松阳 (略) 于2021年5月委托杭州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5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出具的《关于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松[2021]12号)。项目于2023年1月投入试生产。公司已申领排污许证,证书编号《*MA2HKEQN7N001U》。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5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10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0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松阳 (略) 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冲洗废水、渗滤液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纳管排放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中心以及各中转站固液分离产生的渗滤液废水,处置中心喷淋废水、冲洗废水经抽污车送至松阳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水站设施协同处理,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工艺为“调理池+两级反硝化+反渗透”,日处理量为150t,同时设置了日处理量 300t/d 的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装卸/分选臭气、运输臭气。5个中转站垃圾处理工艺为压缩式,加强垃圾收集及运输过程中的密闭性有效减少臭气外溢,加强对中转站的采取通风换气措施,并规划固定路线缩短车辆形式路程,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对垃圾喷淋除臭剂。
处置中心各车间内设置管道集气,垃圾进料时开启进行喷淋,而装卸、分选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则通过管道收集引至一套“水喷淋+生物滤池+氧化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辆清洁以及车辆维护减少臭气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及纸片、其他垃圾、易腐垃圾、惰性填埋物质、废活性炭和废机油。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及纸片收 (略) ;其他垃圾(玻璃、轮胎等)压缩后转运至垃圾焚烧厂终端处置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压缩后转运至厨余垃圾终端处置;惰性填埋物质(泥土、石块)压缩后转运填埋场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暂存危废间,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处置中心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水站排放口废水中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排放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要求。
项目臭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生产情况,CODcr、NH3-N排放量分别为0.013t/a、0.001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松阳 (略) 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松阳 (略) 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1月6日-2月6日
联系人、电话:周歆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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