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山村宫仑至 (略) 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山村宫仑至 (略) 灯亮化工程,总投资#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山村宫仑至 (略) 灯亮化工程位于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本项目总投资#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自行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德化县南门时尚华庭A幢三楼S304)报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承诺函,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 (略) 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邮编:#
电话:赖先生,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德化县南门时尚华庭A幢三楼S304,邮编:#
电话:#,联系人: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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