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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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800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与修改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场地照明类设备供货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场地照明类设备指:与本项目主要设备【场地照明灯具( (略) 球场 600W专用灯具)和场地照明灯具( (略) 球场 300W专用灯具)】类似的照明设备。 2、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 (略) 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 (略) 2024年8月2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