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云县涌宝完全中学初中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人:云县 (略)
联系人:何应文
联系电话:(略)
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02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5 年 01 月 09 日 23 点59 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进行 (略) 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勘察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2设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3施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4人员要求
1.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含(略)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注: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兼任)。
1.4.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4.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略)级注册结构师或(略)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4.4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以上(含(略)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4.5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1.4.6施工现场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云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1.6信誉要求
1.6.1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投标人不能存在以上不良信用情况,以上内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2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仅施工单位提供,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或劳动保障部门查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或承诺书;
1.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2793.42平方米,其中:宿舍楼1栋,框架结构,5层,建筑面积2597.17平方米,设计 600个床位;消防水池1个,钢筋混凝土结构,容量300立方米,建筑面积196.25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