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蕉岭 (略) 将举行蕉岭县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和蕉岭县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梅州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梅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2年8月 (略) 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请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三、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书面申请交到蕉岭 (略) 五 (略) 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蕉岭 (略)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林子喻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