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大光 (略) 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大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南大光 (略) 年产190吨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项目代码:2404-(略)-07-02-(略))和全椒县生 (略) 初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 (略) 的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全椒县化 (略) 西 (略) (略) 内,一期项目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1阶段建设四(二(略)氨基)钛产线,年产能为3吨;NAP-962产线,年产能为2吨;六氯(略)硅烷产线,年产能为20吨;新戊硅烷产线,年产能为5吨; 1,1,1三氯(略)硅烷产线,年产能为5吨。一期2阶段建设NAP-901产线,年产能为1吨;NAP-902产线,年产能为5吨;NAP-1801产线,年产能为1吨;三(略)基铝产线,年产能为2吨;四(二(略)氨基)钛产线,年产能为3吨;正硅酸(略)酯产线,年产能为120吨。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全椒 (略) 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 (略) 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 (略) 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 (略) 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A1车间生产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石蜡油吸收+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A2车间四(二(略)氨基)钛生产合成、蒸发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微波等离子法+水喷淋(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精馏、分装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石蜡油吸收+水吸收(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一并由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A2车间三(略)硅烷基胺合成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燃烧炉+布袋 (略) 理,尾气由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A5车间生产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石蜡油吸收+水吸收(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24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钢 (略) 理废气设置通风橱收集后经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钢瓶清洗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 (略) 理;四氯化铪、三氯化铟、NAP-962生产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碱喷淋(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一并由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库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吸收(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收集后经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有组织非(略)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5 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排放限值,钛及其化合物(以钛计)、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 (略) 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 (略) 应可视化设置。钢瓶纯水清洗废 (略) 现 (略) (略) 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并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标准和化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全椒化 (略)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 (略) 、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 (略) 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废化学包装物、废清洗酸碱液、废活性炭、釜残、钢 (略) 置废液、检测废液、废试剂、废矿物油、产品沾染物、各类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理;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应依 (略) 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 (略) 按规范设置围堰, (略) 64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85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 (略) 。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 (略) 、 (略) 、 (略) 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点等 (略) 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以 (略) 设置58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你公司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拆迁安置工作,拆迁未完成,项目不得试运营。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略) 备案。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依托设施未建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营。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