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湖 (略) :
报来《关于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委托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电力系统调峰需求,提高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代码:2212-*-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湖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通山县黄沙铺镇。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5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和输水发电系统等组成。上水库主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6米,副坝为混凝土防渗墙堆渣坝,最大坝高22.5米,正常蓄水位726.5米,调节库容776.3万立方米;下水库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8米,正常蓄水位227米,调节库容786.9万立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93.518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8.70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848号)、《省水利厅关于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审核意见》(鄂水许可〔2022〕17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 (略) 湖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举措,确保安全。
十、 (略) 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湖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釆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说明: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本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做好招标档案管理 工作,以备检查。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