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51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吐祥镇复兴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吐祥镇复兴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吐祥府函〔2023〕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吐祥镇复兴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302-*-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吐祥镇复兴村3社。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业务用房三层约562.45平方米,文化广场450平方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8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东西部协作资金和业主自筹。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