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川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有关质疑的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南川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有关质疑作如下答疑:
一、质疑内容:
质疑1:在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投标活动中, (略) 万州三峡 (略) (投标人)投标业绩资料造假,然而, (略) (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在明知其投标资料造假的情况下,不对其进行认真核实查证处理,不但不作为反而庇护其弄虚作假,有勾结投标人,操控项目招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2023年3月3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官网公示, (略) 万州三峡 (略) 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工程业绩为“金发中试车间工程建设项目”,其建筑面积为*.5m2,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而:1、官网(http://**_*.html)显示,其在2022年11月1日——10日,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G#办公楼仍在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期(见后附件1)。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显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ABCDEF栋(不含地下室)(建面*M2)部分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地下室车库部分(建面93314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5日,G#办公楼部分(建面92035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个2022年1月仍在方案调整公示的项目能在2021年8月就竣工验收吗?一个总面积为*m2的项目怎么就变成了*.5m2?三次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变成了一次性验收,且验收时间还能提前近两年?铁证表明:其投标所用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完全虚假,纯属伪造,在竣工验收时间、验收面积、验收次数等,均与官方的权威资料有重大出入,且完全不符合逻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弄虚作假,伪造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应一次性记12分拉黑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100万元。对 (略) (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的勾结、庇护该投标人弄虚作假,有着不可告人的重大腐败案,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答:此问题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2: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 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 项,每有 1 个得 2 分,共评审 1 个奖项,最多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 注: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问:我公司获得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办法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一样,同样是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 有中国建筑业协会出具的奖项证明红头文件也可在网上查询,同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只是工程地点不同,请问是否满足此条要求,若不能,请说明原因。
答:“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奖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本答疑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重庆博润 (略) 2023年5月23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