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府采购当事人:
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略) (略) 根据《 (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 * ]3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做如下通知:
* 、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采购工作,开通绿色采购通道。
* 、非必须采购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采购活动。
* 、必须采购项目,强化开标、 (略) 管理(包括:测温、扫码、戴口罩、环境消杀等防疫必备程序)。需开展开标、评审活动的,采购人 (略) 做好开标、 (略) 管理工作。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当事人均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逐 * 准确登记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本中心有权拒绝其参与项目开标,并 (略) 门报告。
(1)请供应商开标前半小时到达 (略) 市公 (略) ,现场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 * 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参加相关项目开标的供应商单位人员建议为1 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3) (略) 关注国家、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相关项目无法正常开标,则 (略) 通知,请及时关注 (略) (略) 。
(略) (略) 联系人:关超 联系电话: *** ( *** )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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