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三合湖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0]55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垫江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垫江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垫江县桂溪街道三合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饰工程、室内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宴会厅声光电工程、照明工程、声学工程、软装设计、标识牌设计、厨房设施设备(餐具除外)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292.6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09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除软装:家具、电器、装饰小品、布艺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3.1.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1.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的第3条业绩要求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垫江县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景强 (略) |
地址: | (略) 垫江县文笔大道1号 | 地址: | (略) 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梁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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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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