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支坪老鹰岩水厂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重津鼎函〔2024〕3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4〕2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结合区水利局出具的《关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支坪老鹰岩水厂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津水利函〔2024〕6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支坪老鹰岩水厂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略) ;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江津区支坪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新建取水构筑物一座,与已成取水泵站联合运行,总取水规模为3.(略)m3/d,其中本次新增取水规模为2.(略)m3/d,新建DN600输水管道350m;
(二)扩建老鹰岩水厂一座,扩建规模2.(略)m3/d,扩建后总供水规模为2.(略)m3/d;
(三)新建 (略) 27.19km,其中DN700配水管7.65km,DN600配水管5.17km,DN350配水管0.03km ,DN200配水管10.27km,DN150配水管3.75km,配水管道均采用涂塑焊接钢管,新建户外一体化加压泵站一座;建设全区城乡供水调度中心,实现水厂数字化应用。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48.(略)元,基本预备费1293.(略)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支坪老鹰岩水厂改扩建项目招标投标核准
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