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略) 政
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上海外 (略) :
你公司《关于东沟楔形绿地区域内道绿化及雨污水管等相关设施移交的请示》(沪外集股规〔202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略) 政设施移交接管相关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 (略) 等十八条(见附表)道路设施已由区建交委通过 (略) 〔2021〕81号 (略) 红线 (略) 设施由区城道中心接管。
按《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移交接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浦建委重点〔2020〕14号)精神, (略) 红线范围内绿化设施由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接管;雨污水管道由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接管;道路保洁工作及废物箱等环 (略) 容景观管理事务中心接管;市政消火栓由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组织供水企业落实维护保养职责。
接文后请与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市容景观管理事务中心、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取得联系,并按照移交接管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做好达标后的移交接管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1.东沟楔形 (略) 政设施明细表
2. 关于东沟楔 (略) 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2 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市容景观管理事务中心,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2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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