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审计局于2022年3月至5月对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10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4个,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截至公告日整改了6个问题,均为2023年5月前整改并公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对4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持续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 关于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金额504.*元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因项目未完成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3月31日,县财政收到2021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504.*元,累计下达县自然资源局441.*元,未下达62.*元。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关于资金未下达2758.*元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因项目未完成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8月10日,县财政收到2021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省级补助资金*万元,截至2023年2月18日已下达县自然资源局2143.*元,未下达859.*元。县财政主动作为,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剩余859.*元县财政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县级财力情况及时下达,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 关于资金闲置1279.*元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因项目未完成未整改到位
其中债券资金闲置*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闲置88.*元
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债券资金闲置问题涉及债券资金*万元,截至2022年8月,四川泸定城交 (略) 已全额支付。
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闲置88.*元,截至2023年5月23日已拨付24.*元。剩余资金64.*元县财政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下达,下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及时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4. 关于未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936.*元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因项目未完成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拨付447.*元,2023年根据财力情况安排已完工泸定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略) 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 (略) 工程项目资金489.*元。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建议,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及时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国库资金安全性,有效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确保非税收入按要求及时足额缴库。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存量资金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泸定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