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货车停车场)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Z*-GKBG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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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货车停车场)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28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03 18:00:00 |
采购单位 | (略) 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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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货车停车场)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GZ*-GKBG | 勘察 | *.0(元) |
公告内容
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货车停车场)扩建项目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货车停车场)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 (略) 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体工程
本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扩建后,总占地共计135.04亩,其中房建新增征地62.52亩,原有服务区场地面积43.85亩,原有匝道面积6.42亩(本次扩建后纳入服务区场地内),新增匝道征地22.25亩。
酒泉服务区房建场地新增总占地68.94亩,其中原有匝道占地6.42亩,房建场地征地62.52亩。服务区北区原场地占地22.25亩,扩建后总占地42.95亩,新增征地20.70亩;南区原场地占地21.60亩,扩建后总占地69.84亩,新增征地48.24亩。
新增匝道占地22.25亩,其中南区匝道新增占地12.275亩,北区匝道新增占地9.975亩。场地边坡及排水占地5.7亩。改渠及改移道路新增征地面积8.63亩。
服务区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9米,减速车道采用直接式减速车道,加速车道采用平行式加速车道,匝道断面组成为0.75米(土路肩)+1.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9.0米。
2.2房建工程
(1)北区概述
对酒泉服务区北区进行扩建,扩建后北区总占地42.95亩,其中新增占地20.70亩,原场地新增硬化3.00亩。
新建场区内布设大车车位65个,超长车车位6个,小车位72个,危化品车车位2个,牲畜运输车车位2个。停车区采取客货分离方式规划,大型车辆有序进出,与原场区交通流线互不干扰。
(2)南区概述
对酒泉服务区南区进行扩建,扩建后南区总占地69.84亩,其中新增占地48.24亩。
新建场区内布设大车车位128个,超长车车位8个,小车位144个,危化品车车位2个,牲畜运输车车位2个。停车区采取客货分离方式规划,大型车辆有序进出,与原场区交通流线互不干扰。南区原有场地内汽车修理间影响场地内交通流线,考虑拆除并在新增用地中择址新建。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GKBG
(1)完成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服务区(货车停车场)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2)后续配合服务:配合招标人在工可报告编制等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和后续配合服务(包括项目竣工前可能发生的报告修编、补充、重新报批等全部工作。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已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公路(项目咨询)”内容;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工可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项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略) 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格式后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07月28日18时00分至2023年08月03日18时00分;
(2)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10/a/login)。
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中的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931-*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人:胡茹婕
电 话:0931-*
邮 箱:*@*q.com
2023年07月2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