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蓬深 10 井建设工程(试采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征求意见公示,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名称:蓬深 10 井建设工程(试采第二阶段)
(2)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
(4)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盐亭县
(5)建设内容:新建蓬深10井至金浅5H东集气站集气管道1条及通信光缆1条,约20.5km;扩建蓬深10井站场1座,增加气田水罐1台和清管发球筒橇1台;扩建金浅5H东集气站,增加清管收球筒橇1台和分离计量橇1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生 (略) 站自行下载,网站链接为:http://**_(略).html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下载链接:http://** 密码:suyayi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下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地 址: (略) (略) (略) 川中石油大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略)
邮 箱:*@*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精创 (略)
地 址: (略) (略) 德感街 (略) 31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q.com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