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政府机关保安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固安县政府机关保安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维持 (略) 内的治安秩序,维护县政府办公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及时制止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发生,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等
7、采购标的数量:1
8、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9、地点:固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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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固安县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