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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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 | 公示日期 |
1 | 丰宁合禾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 丰宁满族自治县 (略) | 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洞上村后沟 | 承德 (略) | 项目选 (略)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洞上村后沟,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5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2.5%。项目占地面积 6667㎡, 饲料加工厂占地 10 亩,新建厂房 2100 平方米;办公室 240 平方米;生活区 180 平方米。引进全自动猪、牛羊饲料生产线两条,主要设备有: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打包机、提升机、脉冲除尘器、钢板仓、微机配料系统和燃气锅炉等。 项目建成后,年产猪饲料1.1 万 t,牛羊饲料 1.1 万 t。 | 施工期: 1、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密闭或者遮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密闭或者遮盖。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2、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夜间 22:00~6:00 不建设,车辆减速、禁鸣,场地内运输车辆不长时间行驶。 3、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性集水池,将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和施工废水引至集水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的洒水降尘,集水池远离河道修建;盥洗用水泼洒至施工现场用于降尘使用。 4、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及建筑垃圾等指定地点堆存,优先进行回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送至区域指定建筑垃圾场堆存处置,固废堆存远离河道;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区域指定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 运营期: 1、投料、粉碎、搅拌、制粒、分级、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各工段配备的除尘风网、脉冲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等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安装 1 台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经 1 根 8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生产车间为全封闭结构,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3、锅炉及软水设备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丰宁满族自治县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4、筛选、磁选过程收集的石块、土块、塑料、铁杂质在厂内定点堆存,石块、土块、塑料及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铁杂质定期出售;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直接回至生产线中作为生产原料;除尘器更换的布袋、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油桶、废矿物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根据环境保护“十四五”计划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结合当地环境质量 现状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1.003 t/a,SO2: 0.02t/a,NOx 0.06t/a。 | 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