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创丰铝制品五金有限公司年产电力电池铝外壳300吨、镀镍钢外壳2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7-25
(略) 创 (略) 年产电力电池铝外壳300吨、镀镍钢外壳2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创 (略) 年产电力电池铝外壳300吨、镀镍钢外壳20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坦洲镇 |
建设单位 | (略) 创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创 (略) 年产电力电池铝外壳300吨、镀镍钢外壳200吨扩建项目 (略) 坦 (略) 8号C区之一,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5分17.330秒,北纬22度18分4.200秒,扩建后总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20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管、电力电池铝外壳、镀镍钢外壳的生产,年产铝管*支、电力电池铝外壳300吨、镀镍钢外壳200吨。 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于原厂址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包括:①新租用三栋厂房分别用作冲压车间2、铣床磨床车间及主要生产车间,现有厂房仓库部分面积调整为冲压车间1,新增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②扩建产品产能,新增电力电池铝外壳、镀镍钢外壳的生产,年产电力电池铝外壳300吨、镀镍钢外壳200吨(表面处理面积*平方米),增加对应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与现有项目无依托关系。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项目电力电池铝外壳、镀镍钢外壳的生产,主要涉及冲压/拉拔、缩头、旋切/切割、铣磨、清洗、烘干、焊接、检测等工序。 1、大气污染物 (1)切割工序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通入水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冲压、拉拔、缩头等工序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焊接工序废气(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 (2)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项目采取相应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 项目新增生活污水(126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128.34t/a)回用于冲厕,不外排。 清洗废水(390.6t/a)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打磨废气治理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在营运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车间内生产设备。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所有噪声源均布置于室内,并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减震等措施。 报告表分析,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及残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布袋收集的粉尘、金属沉降粉尘、废布袋、水槽沉渣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含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切削液及其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除油废液、废除油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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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