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精神,按照《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如有异议,请与贵州省商务厅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
联 系 人:贵州省商务厅运行处 龙熙
联系电话:0851-*
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额度
按照财政预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省对下资金,共*元。
二、各市(州)资金分配情况
(略) :*元, (略) :*元, (略) :*元, (略) :*元, (略) :*元, (略) :*元,黔南州:*元,黔东南州:*元,黔西南州:*元。
三、资金使用方向
(略) (州)商务部门围绕大型综合商场、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重点商务领域,开展日常监管、建立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激励机制等工作使用。
四、资金管理和进度安排
本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 (略) (州)商务局负责管理、统筹使用。省财政资金下拨后,各市(州)商务局按季度报送工作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使用进度第二季度要达到60%以上,三季度要达到90%以上,于12月初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全部使用完,并在2024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报告等。
附件: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 | |
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
地区 | 合计 |
(略) | 10.00 |
(略) | 10.00 |
(略) | 10.00 |
(略) | 10.00 |
(略) | 10.00 |
(略) | 10.00 |
黔南州 | 10.00 |
黔东南州 | 10.00 |
黔西南州 | 10.00 |
合计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