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 (略) 二期年产*吨钼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评估主体单位: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单位:内 (略) 。
4、建设地点: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冶金化工区。
5、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焙烧车间5000平方米、冶炼车间4000平方米、原料库房16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新建钼铁生产线1条,达到年产*吨钼铁生产规模;新建氧化钼生产线2条,达到年产2.*吨氧化钼生产规模。
6、建设期限:2023年8月1日-2027年8月1日。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乐 联系电话:*
2、评估单位:内蒙古泽信 (略)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3、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5、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