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北碚 (略) 435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北碚区医疗废物应急贮存设施建设项目(江东点) | (略) 北碚区水 (略) 53号( (略) ) | (略) 北碚区水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傲越环 (略) | 项目仅 (略) 门诊部闲置区域进行改建,不新增占地,改建后面积约为175m2。贮存内容为北碚江东片区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贮存。 | 1、废气:本项目医疗废物全部装袋密闭后装入周转桶贮存,无废气产生,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的要求采用紫外对空气消毒,含氯试剂对地面和裙角喷洒消毒,贮存间设置通风设施。 2、废水:项目建成后无新增污废水产生。管理人员所产生的废水 (略) (新)收集处理。 (略) (新)废水处理规模为30m3/d,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氨氮、色度、总余氯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略) (略) 引至水土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的噪声,通过对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后期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项目为医疗废物贮存项目,无新增固废产生及排放。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的要求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