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沭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中污染物及添加剂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e交易网址为: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
1.2项目名称:沭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中污染物及添加剂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1.3预算金额:400万元
1.4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进口产品 |
2 | 气相色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进口产品 |
3 | 气相色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进口产品 |
4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进口产品 |
5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进口产品 |
6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进口产品 |
7 | 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8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9 | 全自动平行浓缩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0 | 全自动均质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部分产品接收进口产品投标,详见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如为代理商投标且核心产品(气相色谱仪)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3.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二)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六)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包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1号开标室
4.3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5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3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亚庆
联系电话:0527-*
地址: (略) 沭阳县北京北路111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2室
联系方式:吴工025-*
电子邮箱:*@*cec.cn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25-*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