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0.*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 万元,占 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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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赫章县农村垃圾清运设施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0.* | 合同名称:赫章县农村垃圾清运设施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01 |
部门(单位)名称: 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期: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