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湖东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湖东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塑造特色精美农村,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略) 政府工作部署,原则同意陆丰市湖东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04-01-*)。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 道路改造工程:农村道路改造500m,巷道升级改造27200m;2. 供水工程:DN500mm供水改造4200m,DN300mm供水改造10100m,智能消防栓50个,智能水表5000个;3. 排水工程:后陂坑路口至解放路排水工程1480m,祥峰路至宁海路至老车站890m,镇农新村230m,富人街至海墩路 2025m;4. 三线整治 34500m,外立面整治45000㎡,智慧灯杆 1000 套及配套环境卫生处理设施;5. 服务驿站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新建服务驿站建筑面积 15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11600 平方米,设置停车位 380 个,新增充电桩200个。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6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5万元、预备费1310万元、用地费用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略) 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 (略) 湖东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