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X-XZTP(略)
二、项目名称: (略) 采购辅警执勤服、作训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台州 (略)
供应商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枫坑
中标(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类 |
项目名称: (略) 采购辅警执勤服、作训服采购项目 货物需求: (略) 采购辅警执勤服、作训服采购项目,主要采购春秋执勤服、冬季执勤服、夏季执勤服、作训服、警便帽、单裤。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工期:2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组长)、王亮光、张守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徐州天平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斌锋(略)号,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业主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萧 (略)
联系方式: 张主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徐州天平 (略)
地 址: 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许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许工
电 话: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