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沪嘉书(2023)B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 核发机关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2023-08-30 | | | |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陇南路(嘉松北路-盐铁河、春浓路-翔江公路)新建工程增补路口 | 项目代码 | *MB2F*A*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 建设项目依据 | (略) 嘉定区黄渡新镇大型居住社区(JDC3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22〕137号;嘉定区安亭镇环同济片区JDC3-07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划〔2019〕35号; (略) 嘉定区江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嘉府〔2019〕104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嘉定区安亭镇东至翔江公路,南至道路红线,西至道路红线,北至嘉松北路 |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 11292.5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3749.8平方米,农用地7433.0平方米(其中耕地4249.3平方米),未利用地109.7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拟建设规模 | 道路约全长282.3米,宽40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关于核定陇南路(嘉松北路-盐铁河、春浓路-翔江公路)新建工程增补路口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一份(编号: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3〕131号)。 2、选址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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