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1、本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入账货款的100%,以转账、汇票、安信或房产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已结算费用,修改为: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入账货款的100%,以转账、汇票、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已结算费用。
2、本项目原定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20:00,现修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7日20:0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5:00,现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15:00
注: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可以不放入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