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4635 (略) 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即寿阳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寿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刚石切割锯片(直径400毫米以上)建设项目 | 寿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 (略) 院内 | 山西林科 (略) | 山西中绿 (略) |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从原址搬迁至山西 (略) 厂区内闲置厂房,对生产厂房分区改造,进行金刚石锯片的生产,划分为混配料工段、成型工段、烧制工段、开刃工段、机加工工段、涂装工段及包装区等,同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略) 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运营期混料、开刃、抛光、机加工工序生产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各工位分别设集气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装工序采用“纸盒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进行治理,净化后的气体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山西 (略) 现有的生活污水沉淀池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山西 (略) 现有的生活污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工期,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减少鸣笛、减震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及时清理建筑垃圾,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密闭,避免沿途洒落,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废包装、废边角料和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定期由水性漆厂商回收;废过滤纸盒、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漆渣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废贮存间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对事故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7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178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