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批复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电话:0355-*
通讯地址:上党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一、项目名称:黑水河(北郭村至柳林村段)河床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上党区黑水河北郭村至柳林村段建设
三、建设单位: (略) 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治理段全长10.686公里,全段进行腐草及排口污染底泥清淤,以清除河床内的污染源;在岭上村安城村段开挖形成主河槽,长度约1.02公里,增强平时水体流动性,主河槽底种植沉水植物,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安城村下游段堤顶路铺装,沿河设置汀步、踏步等设施;改建金泽大街跨河管涵,确保行洪通畅。
五、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购买商砼;施工现场物料堆场苫盖,避免扬尘;开挖工程采取湿式除尘作业方式,水雾降尘;施工机械和运输汽车选用符合国标要求的车辆,保持机械车辆良好状况;施工车辆道路扬尘影响范围小,保持道路清洁,定期洒水抑尘。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产生的洗车废水,沉淀池处理后现场回用洒水抑尘;基槽排水池处理后,排入下游河道;生活废水进入村庄排水系统。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声设备,定期维修设备,制定合理的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机械施工。
4.固废治理措施:施工垃圾底泥无金属超标,清淤产生固废以腐草为主,含少量淤泥,自河床干化后全部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农村现有的收集设施。
5.生态保护措施: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生态绿化;清表土方单独暂存,苫盖,用于堤防两岸绿化用土;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红线范围,减少周边生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