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近日发布了《 (略)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 (略) ”等重点专项 * 年度第 * 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 * 号),明确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 (略) ”重点专项 * 年度第 * 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 (略) ”重点专项 * 年度第 * 批港澳台项目的申报要求。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 (略) ”重点专项 * 年度第 * 批项目设立 * 个指南方向,支持与法国、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德国、日本、韩国、蒙古、埃及、马来西亚、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美国及金砖国家等 * 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 (略) 机制开展科技 (略) ,项目任务数 * 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约 6.2亿元,领域方向包括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环境,能源,现代农业,先进材料,化学,高性能计算和大数据等,每个项目实施周期 * 般为 2~3 年。
“战略性科技创新 (略) ”重点专项 * 年度第 * 批港澳台项目主要支持内地与 (略) 的联合研发项目,拟支持项目数 * 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 * 万元人民币,领域方向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科学、航空航天、海洋科学,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 2~3 年。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 *** )填写预申报书,并于 * 月 * 日 * : * 前提交,我厅将按 (略) 审核推荐。
为更好地帮助科研人员了解专项申报要求,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我厅将于 * 月 * 日上午组织召开项目申报指导会,请有意向申报 (略) 联系。
联系人:张敏灵
联系电话: *** , ***
附件: (略)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 (略) ”等重点专项 * 年度第 * 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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