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调整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水工程文〔2023〕6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调整后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206-*-04-01-*)。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双龙镇田家山村。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是一座以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要开发功能的小(2)型水利工程。工程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和附属设施工程组成。大坝为C20埋石砼重力坝,坝顶长112米,坝顶宽8米,最大坝高30.5米。输水管道总长8.9公里,供区主要为双龙社区、回龙场村、田家山村,供区包括7000农村居民饮用水、2000亩耕地灌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15964.3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0182.00万元(建筑工程5911.2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29.1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69.7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262.80万元,独立费用1383.41万元,基本预备费925.64万元),专项部分投资5782.37万元(建筑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5251.9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56.7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73.64万元)。 (略) 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银行融资贷款5200万元,其余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本项目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内容需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其余内容需按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接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将概算报我委审批,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