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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为满足金山滨海地区居民对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需求, (略) 金山区校产基建设
备管理中 (略) 金山新城核心区北区 JSC1-0403 单元 4-07B-04 地块,东至亭卫
公路、南至龙山路、西至海丰路、北至龙翔路,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规划
总用地面积 32311.6m2,总建筑面积 60271.8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含
教学楼、实验行政楼、食堂、体育馆、游泳馆、大礼堂)、地下车库、地下活动用房、
变电站、垃圾房、门卫等建筑及室外运动场地,本项目不涉及住宿。
本项目为 54 班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 30 班,初中 24 班,总师生人数
约 2480 人,其中学生人数约 2280 人(小学部学生人数 1200 人、初中部学生人数 1080
人),教职工人数约 200 人。项目拟设食堂,为师生提供午餐;拟设实验室,为学生
提供初中简单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教学,不涉及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
本项目总投资 47675.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8 万元。
2、与其他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
本项目位于金山新城核心区北区 JSC1-0403 单元内,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内。
本项目水 (略) 政供给,不使用地下水资源,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源头控制并配套环保治理措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环
境质量底线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7 月发布的《 (略) 金山区“三
线一单”成果》,项目所在的金山新城核心区北区 JSC1-0403 单元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产业园区)”,根据“一般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与《 (略) 金山区“三线
一单”成果》(2020 年 7 月)相容。
3、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状为空地,施工期工程主要为学校类各类建构物建设、设
施安装、内部装修等。施工期可分为地面平整、基础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建设等。建
设过程中按照“三同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基础工程建设包括
地基、打桩、基础等,建设过程中做好场地土方平衡;环境监理单位在重点环保设施
建设过程中应通过旁站监理,做好现场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及环评文件
施工
施工期应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 第
18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上
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48 号)、《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处理
管理规定》(2017 年 9 月 18 (略) 人民政府令第 57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采取
相应的环保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场地废水,其产污情
况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
污染源 产污环节 环境保护措施
表 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生活污
水
施工人员日
常生活
场地废
水
雨季时场地
地表径流及
运输车辆冲
洗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严格按 (略) 政污水管网,不
能污水遍地横流,这样既有碍环境卫生,又容易污染施工现场
和临近地块。如施工期间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必须设置临时污
水收集措施,污水由环卫清运,防止其污染环境
1. 凡有机油滴漏的施工机械,安置处尽量铺设硬化地面,且滴
漏点需备有收集装置,操作人员还要负责处理,以防漏油沾污
地坪;
2. 施工区内的喷淋渗出水、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排水应
排入事先设计好的泥浆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沉淀泥浆干涸后作建筑垃圾处理,严禁将泥浆 (略) 政
管道;
3. 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 50cm 的防冲墙,防止
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扬尘、机械尾气和装修废气等,其产污
情况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
表 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污染源
产污环节
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基础开挖、
回填泥土和材料运
输、装卸过程
施工机械
尾气
施工车辆、挖土机等
燃油
环境保护措施
1.在使用散装水泥作业的各个阶段都要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水泥散落,控制扬尘,采取滞尘防护
网,必要时采取水雾以降低扬尘。在施工阶段应
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 4~5 次)。
2.合理选择黄砂、石灰等堆场位置,尽量不在开
阔地或露天堆放,不在露天进行搅拌作业。在干
燥、大风天气实施洒水,提高料堆表面含水率,
减少扬尘,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尽量避免敞开
式运输,可采取对运输车用帆布覆盖或采用加盖
密封车。
3.选用商品混凝土。
施工过程中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加强施工机具
管理,确保油料燃烧完全
装修废气
装修期间使用胶粘
剂、油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使用环保类胶粘剂、油漆,加强室内通风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项目采用环保型装修机械,
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减少声源噪声强度;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人员密
集活动的方向布置;施工结构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设置围挡;在进行高噪声的
装修作业时关闭门窗,实施降噪措施,避免夜间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施工场地
车辆低速、禁鸣、出入点远离敏感点布置。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
圾等。
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在区内建设中尽量做到开采量与利用量的相对平衡,不能随意
丢弃,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
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送
至当地城建部门制定的垃圾堆场集中填埋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临时垃圾箱妥善安排收集,不能随意倾倒、
抛弃、转移和扩散,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开挖、填筑形
成的裸露表面而引起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建议从以下方面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
影响: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可能减小施工影响范围。
②工程施工应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石方应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和建筑用
料。
③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
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堆放的土方,应注意压实,并选取最佳的堆放坡度,一
面遇到雨流失,在堆土场附近,应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高浊度水流入附近水体。
① 开挖面要及时种上草皮,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平整土地,恢复
植被。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措施后可控制对
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营运期污染源防治措施
4.1 废气
本项目化学实验过程中排放的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DB31/844-2014)。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非*烷总烃、氯化氢和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1/933-2015)。
4.2 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绿化用水渗入地下,不排放;
食堂废水(10044t/a)经隔油池处理、泳池废水(3645t/a)经过滤消毒处理、地下车
库冲洗废水(1380.24t/a)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道清洗废水(32.4t/a)分别经酸碱中
和池中和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16394.4t/a)、淋浴废水(1620t/a)一 (略)
政污水管网,末端纳入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在项目所在厂区污水总排口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 2 三级标准。
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最终汇集至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上海金山排海工程有限公
司)。厂区总排口至上海新江污水处理 (略) 政管网。
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目前共有两个厂区,一 (略) 金山区亭卫南路 208 号,
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 15 万 m3/d,目前已建成 10 万 m3/d;二厂位于漕廊公路北侧、
亭卫公路东侧,设计总规模为 15 万 m3/d,目前已建成 7.5 万 m3/d:亭林镇工业区、
金山工业区、漕泾镇工业区、张堰镇工业区、山阳镇工业区(包括金山嘴)工业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及镇区居民生活污水。本项目为二厂的收水范围,该污水处理厂于 2018
年 6 月完工,其在采用较为先进的“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
目 前 其 规 模 为 7.5 万 m3/d , 处 理 达 到 《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后排放。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 214.47t/d,仅占其
处理能力的 0.29%,在剩余处理能力范围之内,能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需求。同时,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常规因子,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产生冲
击负荷影响,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满足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即本
项目污水纳入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综上,从水质情况、处理规模和末端治理方面分析,不会对末端污水厂造成冲击
负荷,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废水纳管可行。
4.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时间为 8:00~18:00,不涉及夜间营运。噪声主要来源于生活水泵、消
防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房、螺杆式地源热泵机组、螺杆式热水机组、变冷媒流量空调
系统、油烟净化器风机、通风橱、变压器、冷却塔及车辆出入噪声。
项目地下车库排风机、变压器等均设置于专用机房内,各类水泵、螺杆式地源热
泵机组、螺杆式热水机组设置于地下室,墙体选用钢混结构,振动设备采用柔性接口,
使用软管与外部管道连接,设备与基础之间均设置隔振垫进行隔振,经隔振措施及墙
体降噪之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此外,地下机动车库出入口拟设置减速板、排水明
沟盖板均采用高阻尼材质或设软性垫层的金属材料,加强出入口处的交通疏通管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运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主要考虑位于建
筑楼顶的露天声源(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油烟净化器风机和冷却塔)对本项目及边
界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东边界外 1m 处的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昼间
≤70dB(A),夜间不营运),西、南和北边界外 1m 处的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昼间
≤60dB(A),夜间不营运)。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综上,本项目建设对
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危险废物:废灯管(0.1t/a)、实验废物(2t/a)、前两道清洗废液(1.8t/a)、
废化学品包装材料(0.02t/a)、医疗废物(0.2t/a)、废油泥(0.5t/a)和废活性炭(1.2t/a),
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本项目落实后危险废物处置量为 5.82t/a。本项目拟在
二期体育场看台下部设置危废间,建筑面积约 10m2,用于本项目危废的暂存。危废
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上
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相关要求建设,危废
间符合“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采取防渗地坪,并配备防渗托
盘,液体危废贮存在密封桶内,并置于托盘上,固体危废分类贮存在密封袋内;危废
间按照危废种类分区并张贴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
(2)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23.2t/a,每日将生活垃圾统一投入园区生活垃圾桶,
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本项目在日常运营中,应制定固废管理计划,将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
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部门危险废物交
接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等经营活动。
4.5 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与土壤、地下水相关的主要内容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实验室、隔油池、隔
油沉砂池、酸碱中和池和垃圾房。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项目危废暂存间、化学实验室、隔油池、隔油沉砂池、
酸碱中和池和垃圾房均属于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防渗处理,项目安排专人定期对其
进行巡检,一旦发现地面出现裂缝、破损等情况,立刻对其进行修复。采取以上措施
后,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较小,故无需进行跟踪监测。
5、 碳排放
根据碳排放源强核算,本项目预计碳排放量为 2946.3t/a,企业采取了可行的碳减
排措施,采用了广泛、可行的污染治理技术,实现了能源、水耗、物耗的降低,符合
相关要求,故本项目碳排放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以及纳入环办环评[2020]36 号文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从事基础教育服务,所属行业为“五十、社会
事业与服务业”,不在“沪环规[2023]4 号”附件 1 所列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不含雨水、直流式冷却
水),无需实行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综上,本项目无需实施倍量削减替代。
7、排污许可证要求
本项目新建学校,且不涉及通用工序中的内容,未被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中,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管理。项目建成后,应密切关注排
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若今后被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中,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排污许可
管理。
8、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建议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以及
《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环保评〔2017〕425 号)等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施工、运行中严格执
行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
作。本项目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编制验
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9 、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严格执行 (略) 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条例,并采取本报
告提出的相应的环保治理对策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本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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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 产污环节 | 环境保护措施 |
生活污水 |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严格按 (略) 政污水管网,不能污水遍地横流,这样既有碍环境卫生,又容易污染施工现场和临近地块。如施工期间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必须设置临时污水收集措施,污水由环卫清运,防止其污染环境 |
场地废水 | 雨季时场地地表径流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 1. 凡有机油滴漏的施工机械,安置处尽量铺设硬化地面,且滴漏点需备有收集装置,操作人员还要负责处理,以防漏油沾污地坪;2. 施工区内的喷淋渗出水、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排水应排入事先设计好的泥浆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泥浆干涸后作建筑垃圾处理,严禁将泥浆 (略) 政管道;3. 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 50cm 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 |
装修废气 | 装修期间使用胶粘剂、油漆 | 使用环保类胶粘剂、油漆,加强室内通风 |
为满足金山滨海地区居民对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需求, (略) 金山区校产基建设
备管理中 (略) 金山新城核心区北区 JSC1-0403 单元 4-07B-04 地块,东至亭卫
公路、南至龙山路、西至海丰路、北至龙翔路,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规划
总用地面积 32311.6m2,总建筑面积 60271.8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含
教学楼、实验行政楼、食堂、体育馆、游泳馆、大礼堂)、地下车库、地下活动用房、
变电站、垃圾房、门卫等建筑及室外运动场地,本项目不涉及住宿。
本项目为 54 班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 30 班,初中 24 班,总师生人数
约 2480 人,其中学生人数约 2280 人(小学部学生人数 1200 人、初中部学生人数 1080
人),教职工人数约 200 人。项目拟设食堂,为师生提供午餐;拟设实验室,为学生
提供初中简单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教学,不涉及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
本项目总投资 47675.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8 万元。
2、与其他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
本项目位于金山新城核心区北区 JSC1-0403 单元内,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内。
本项目水 (略) 政供给,不使用地下水资源,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源头控制并配套环保治理措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环
境质量底线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7 月发布的《 (略) 金山区“三
线一单”成果》,项目所在的金山新城核心区北区 JSC1-0403 单元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产业园区)”,根据“一般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与《 (略) 金山区“三线
一单”成果》(2020 年 7 月)相容。
3、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状为空地,施工期工程主要为学校类各类建构物建设、设
施安装、内部装修等。施工期可分为地面平整、基础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建设等。建
设过程中按照“三同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基础工程建设包括
地基、打桩、基础等,建设过程中做好场地土方平衡;环境监理单位在重点环保设施
建设过程中应通过旁站监理,做好现场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及环评文件
施工
施工期应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 第
18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上
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48 号)、《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处理
管理规定》(2017 年 9 月 18 (略) 人民政府令第 57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采取
相应的环保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场地废水,其产污情
况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
污染源 产污环节 环境保护措施
表 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生活污
水
施工人员日
常生活
场地废
水
雨季时场地
地表径流及
运输车辆冲
洗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严格按 (略) 政污水管网,不
能污水遍地横流,这样既有碍环境卫生,又容易污染施工现场
和临近地块。如施工期间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必须设置临时污
水收集措施,污水由环卫清运,防止其污染环境
1. 凡有机油滴漏的施工机械,安置处尽量铺设硬化地面,且滴
漏点需备有收集装置,操作人员还要负责处理,以防漏油沾污
地坪;
2. 施工区内的喷淋渗出水、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排水应
排入事先设计好的泥浆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沉淀泥浆干涸后作建筑垃圾处理,严禁将泥浆 (略) 政
管道;
3. 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 50cm 的防冲墙,防止
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扬尘、机械尾气和装修废气等,其产污
情况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
表 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污染源
产污环节
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基础开挖、
回填泥土和材料运
输、装卸过程
施工机械
尾气
施工车辆、挖土机等
燃油
环境保护措施
1.在使用散装水泥作业的各个阶段都要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水泥散落,控制扬尘,采取滞尘防护
网,必要时采取水雾以降低扬尘。在施工阶段应
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 4~5 次)。
2.合理选择黄砂、石灰等堆场位置,尽量不在开
阔地或露天堆放,不在露天进行搅拌作业。在干
燥、大风天气实施洒水,提高料堆表面含水率,
减少扬尘,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尽量避免敞开
式运输,可采取对运输车用帆布覆盖或采用加盖
密封车。
3.选用商品混凝土。
施工过程中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加强施工机具
管理,确保油料燃烧完全
装修废气
装修期间使用胶粘
剂、油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使用环保类胶粘剂、油漆,加强室内通风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项目采用环保型装修机械,
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减少声源噪声强度;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人员密
集活动的方向布置;施工结构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设置围挡;在进行高噪声的
装修作业时关闭门窗,实施降噪措施,避免夜间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施工场地
车辆低速、禁鸣、出入点远离敏感点布置。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
圾等。
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在区内建设中尽量做到开采量与利用量的相对平衡,不能随意
丢弃,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
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送
至当地城建部门制定的垃圾堆场集中填埋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临时垃圾箱妥善安排收集,不能随意倾倒、
抛弃、转移和扩散,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开挖、填筑形
成的裸露表面而引起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建议从以下方面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
影响: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可能减小施工影响范围。
②工程施工应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石方应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和建筑用
料。
③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
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堆放的土方,应注意压实,并选取最佳的堆放坡度,一
面遇到雨流失,在堆土场附近,应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高浊度水流入附近水体。
① 开挖面要及时种上草皮,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平整土地,恢复
植被。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措施后可控制对
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营运期污染源防治措施
4.1 废气
本项目化学实验过程中排放的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DB31/844-2014)。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非*烷总烃、氯化氢和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1/933-2015)。
4.2 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绿化用水渗入地下,不排放;
食堂废水(10044t/a)经隔油池处理、泳池废水(3645t/a)经过滤消毒处理、地下车
库冲洗废水(1380.24t/a)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道清洗废水(32.4t/a)分别经酸碱中
和池中和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16394.4t/a)、淋浴废水(1620t/a)一 (略)
政污水管网,末端纳入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在项目所在厂区污水总排口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 2 三级标准。
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最终汇集至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上海金山排海工程有限公
司)。厂区总排口至上海新江污水处理 (略) 政管网。
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目前共有两个厂区,一 (略) 金山区亭卫南路 208 号,
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 15 万 m3/d,目前已建成 10 万 m3/d;二厂位于漕廊公路北侧、
亭卫公路东侧,设计总规模为 15 万 m3/d,目前已建成 7.5 万 m3/d:亭林镇工业区、
金山工业区、漕泾镇工业区、张堰镇工业区、山阳镇工业区(包括金山嘴)工业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及镇区居民生活污水。本项目为二厂的收水范围,该污水处理厂于 2018
年 6 月完工,其在采用较为先进的“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
目 前 其 规 模 为 7.5 万 m3/d , 处 理 达 到 《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后排放。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 214.47t/d,仅占其
处理能力的 0.29%,在剩余处理能力范围之内,能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需求。同时,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常规因子,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产生冲
击负荷影响,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满足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即本
项目污水纳入上海新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综上,从水质情况、处理规模和末端治理方面分析,不会对末端污水厂造成冲击
负荷,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废水纳管可行。
4.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时间为 8:00~18:00,不涉及夜间营运。噪声主要来源于生活水泵、消
防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房、螺杆式地源热泵机组、螺杆式热水机组、变冷媒流量空调
系统、油烟净化器风机、通风橱、变压器、冷却塔及车辆出入噪声。
项目地下车库排风机、变压器等均设置于专用机房内,各类水泵、螺杆式地源热
泵机组、螺杆式热水机组设置于地下室,墙体选用钢混结构,振动设备采用柔性接口,
使用软管与外部管道连接,设备与基础之间均设置隔振垫进行隔振,经隔振措施及墙
体降噪之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此外,地下机动车库出入口拟设置减速板、排水明
沟盖板均采用高阻尼材质或设软性垫层的金属材料,加强出入口处的交通疏通管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运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主要考虑位于建
筑楼顶的露天声源(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油烟净化器风机和冷却塔)对本项目及边
界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东边界外 1m 处的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昼间
≤70dB(A),夜间不营运),西、南和北边界外 1m 处的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昼间
≤60dB(A),夜间不营运)。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综上,本项目建设对
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危险废物:废灯管(0.1t/a)、实验废物(2t/a)、前两道清洗废液(1.8t/a)、
废化学品包装材料(0.02t/a)、医疗废物(0.2t/a)、废油泥(0.5t/a)和废活性炭(1.2t/a),
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本项目落实后危险废物处置量为 5.82t/a。本项目拟在
二期体育场看台下部设置危废间,建筑面积约 10m2,用于本项目危废的暂存。危废
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上
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相关要求建设,危废
间符合“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采取防渗地坪,并配备防渗托
盘,液体危废贮存在密封桶内,并置于托盘上,固体危废分类贮存在密封袋内;危废
间按照危废种类分区并张贴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
(2)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23.2t/a,每日将生活垃圾统一投入园区生活垃圾桶,
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本项目在日常运营中,应制定固废管理计划,将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
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部门危险废物交
接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等经营活动。
4.5 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与土壤、地下水相关的主要内容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实验室、隔油池、隔
油沉砂池、酸碱中和池和垃圾房。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项目危废暂存间、化学实验室、隔油池、隔油沉砂池、
酸碱中和池和垃圾房均属于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防渗处理,项目安排专人定期对其
进行巡检,一旦发现地面出现裂缝、破损等情况,立刻对其进行修复。采取以上措施
后,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较小,故无需进行跟踪监测。
5、 碳排放
根据碳排放源强核算,本项目预计碳排放量为 2946.3t/a,企业采取了可行的碳减
排措施,采用了广泛、可行的污染治理技术,实现了能源、水耗、物耗的降低,符合
相关要求,故本项目碳排放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以及纳入环办环评[2020]36 号文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从事基础教育服务,所属行业为“五十、社会
事业与服务业”,不在“沪环规[2023]4 号”附件 1 所列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不含雨水、直流式冷却
水),无需实行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综上,本项目无需实施倍量削减替代。
7、排污许可证要求
本项目新建学校,且不涉及通用工序中的内容,未被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中,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管理。项目建成后,应密切关注排
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若今后被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中,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排污许可
管理。
8、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建议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以及
《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环保评〔2017〕425 号)等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施工、运行中严格执
行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
作。本项目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编制验
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9 、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严格执行 (略) 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条例,并采取本报
告提出的相应的环保治理对策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本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