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原和硕特分理处房产招租(年租金底价37000元,租期2年)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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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原和硕特分理处房产招租(年租金底价37000元,租期2年)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巴彦浩特分行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7,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处于闲置状态,位于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雅布赖路北侧,房产证巴字第全民0051号,出租建筑面积约276.1平方米。2、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提供,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格。3、承租方不得从事与银行存在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本次出租资产不得用于从事传销、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2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赵先生:*。6、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9、本次标的招租成交后,出租方可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