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关于转报三明市沙县区人 (略) (略) 要求审查审批沙县豆士溪虬江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沙水〔2022〕 (略) )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沙县豆士溪虬江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长4.82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2.558km,旧堤加固0.088km, (略) 1.966km,河道清淤整治0.814km,防护栏杆2.353km,新建亲水平台,下河台阶及 (略) ,宣传标识和水位尺等建设内容。
二、工程工期
同意总工期按20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总投资 *** 万元(不含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万元)。
基本同意本项目除争取中央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
四、有关要求
请建设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如涉及用地、用林、环评等审批事项,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略) 门审批前,不得违法开工建设,否则有关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略)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