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繁峙至五 (略) 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繁峙县、代县、五台县 | (略) (略) (略) | 中路黄河(山西) (略) | 我局原以忻审管生态函〔2023〕14号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 (略) 调整后, (略) XK49+550~XK49+750段在取得五台县人民政府的同意后,穿越了豆村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二 (略) ,属于《 (略)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本 (略) 起 (略) 繁峙县繁城镇楼岗南,通过已建成预留的繁峙枢纽与王 (略) 、繁 (略) 相接;终 (略) 五台县高洪口乡瑶芝,通过新建瑶芝枢纽与已建成的忻州至阜 (略) 相接, (略) 繁峙县、代县及五台县。路线全长71.246km,采用双向四车 (略) 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26.0m。 (略) 主线共设特大桥4832m/3座、大桥8558m/25座、中桥647m/9座;特长隧道*m/3座、长隧道1940m/2座、中隧道1065m/2座、短隧道470m/2座;互通式立体 (略) ( (略) , (略) ),天 (略) ;涵洞107道、通道22道,全线设 (略) 1处,匝道收 (略) 。本项目总投资105.8256亿元,环保投资*.*元。 |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强化土石方平衡管理, (略) 沿线植被的扰动。生态环 (略) 域内禁止设置施工生 (略) 、料场、渣场。施工生 (略) 、取弃土(渣)场、施工便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公益林 (略) 域,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表面加纤维布覆盖,四周应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经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渣场挡渣墙、排水沟和溢洪道应同时建设,弃渣结束后,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工作。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涉及环 (略) (略) 段,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料要及时清运至各 (略) (略) 置。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及生态保护方案报涉及 (略) 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主动接受各级、各 (略) 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向临 (略) 段、河道和其 (略) 域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跨河桥梁应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时集中施工,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设,桥墩应布点在河滩上,桥基施工时选用钢板围堰工艺,围堰修筑和拆除应减少对水体扰动,桥基钻渣和废弃泥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收费站、 (略) 、超限 (略) 段监控中 (略) 均采用一体化MBB (略) 理技术,生 (略) 理后储存于蓄水池内,用于站场绿化、洒水不外排。 3、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选择居民出行较 (略) 线,施工便道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设置的沥青拌合站选址周边300m范围内、基层拌合站选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村庄分布,且位于所在地主导风向下风向。沥青加热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热,沥青拌合设置“电捕焦油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沥青储罐废气引入拌合 (略) 理装 (略) 理。运营期各站场空气源热泵用电,餐饮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4、声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段中午午休和夜间(22:00~06:00)不得施工;推土机、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运行,严格控制 (略) 线,严禁随意改道,减轻对周边噪声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对运营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村庄采取设置声屏障的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主动上报并配合当地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修建学校、医院、 (略) 及集中居 (略) 等敏感建筑。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 (略) 置,施工弃渣优先综合利用,无法利用规范建设弃渣 (略) 置、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 (略) 置。 (略) 内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废交由有资 (略) 置,并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运营 (略) 段和临近 (略) 段作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 (略) 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加固加高护栏,设置警示标牌、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收集池,如发生水体污染及时采取应急措 (略) 理。 7、我局2023年2月8日出具的《关于繁峙至五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忻审管生态函〔2023〕14号)即时废止。 | 首次 (略) 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 (略) 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报纸公示2024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10月17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繁峙至五 (略) 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繁峙县、代县、五台县 | (略) (略) (略) | 中路黄河(山西) (略) | 我局原以忻审管生态函〔2023〕14号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 (略) 调整后, (略) XK49+550~XK49+750段在取得五台县人民政府的同意后,穿越了豆村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二 (略) ,属于《 (略)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本 (略) 起 (略) 繁峙县繁城镇楼岗南,通过已建成预留的繁峙枢纽与王 (略) 、繁 (略) 相接;终 (略) 五台县高洪口乡瑶芝,通过新建瑶芝枢纽与已建成的忻州至阜 (略) 相接, (略) 繁峙县、代县及五台县。路线全长71.246km,采用双向四车 (略) 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26.0m。 (略) 主线共设特大桥4832m/3座、大桥8558m/25座、中桥647m/9座;特长隧道*m/3座、长隧道1940m/2座、中隧道1065m/2座、短隧道470m/2座;互通式立体 (略) ( (略) , (略) ),天 (略) ;涵洞107道、通道22道,全线设 (略) 1处,匝道收 (略) 。本项目总投资105.8256亿元,环保投资*.*元。 |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强化土石方平衡管理, (略) 沿线植被的扰动。生态环 (略) 域内禁止设置施工生 (略) 、料场、渣场。施工生 (略) 、取弃土(渣)场、施工便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公益林 (略) 域,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表面加纤维布覆盖,四周应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经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渣场挡渣墙、排水沟和溢洪道应同时建设,弃渣结束后,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工作。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涉及环 (略) (略) 段,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料要及时清运至各 (略) (略) 置。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及生态保护方案报涉及 (略) 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主动接受各级、各 (略) 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向临 (略) 段、河道和其 (略) 域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跨河桥梁应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时集中施工,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设,桥墩应布点在河滩上,桥基施工时选用钢板围堰工艺,围堰修筑和拆除应减少对水体扰动,桥基钻渣和废弃泥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收费站、 (略) 、超限 (略) 段监控中 (略) 均采用一体化MBB (略) 理技术,生 (略) 理后储存于蓄水池内,用于站场绿化、洒水不外排。 3、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选择居民出行较 (略) 线,施工便道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设置的沥青拌合站选址周边300m范围内、基层拌合站选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村庄分布,且位于所在地主导风向下风向。沥青加热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热,沥青拌合设置“电捕焦油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沥青储罐废气引入拌合 (略) 理装 (略) 理。运营期各站场空气源热泵用电,餐饮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4、声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段中午午休和夜间(22:00~06:00)不得施工;推土机、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运行,严格控制 (略) 线,严禁随意改道,减轻对周边噪声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对运营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村庄采取设置声屏障的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主动上报并配合当地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修建学校、医院、 (略) 及集中居 (略) 等敏感建筑。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 (略) 置,施工弃渣优先综合利用,无法利用规范建设弃渣 (略) 置、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 (略) 置。 (略) 内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废交由有资 (略) 置,并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运营 (略) 段和临近 (略) 段作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 (略) 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加固加高护栏,设置警示标牌、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收集池,如发生水体污染及时采取应急措 (略) 理。 7、我局2023年2月8日出具的《关于繁峙至五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忻审管生态函〔2023〕14号)即时废止。 | 首次 (略) 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 (略) 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报纸公示2024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10月17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