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打通治水护水“最后一公里”,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河办法[2019]10号),结合新区实际,设置了小微水体“一长两员”(河湖长、监督员、保洁员),并开展巡查管护工作。现将漳河新区小微水体基础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漳河新区农业水利局办公室:0724-*;
漳河镇河湖长办:0724-*;
双喜街道河湖长办:0724-*。
漳河新区农业水利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