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大连 (略)
编制单位:大连 (略)
2023年2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呼军军
项目负责人:呼军军
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 大连 (略) 电话:* 邮编:* 地址: (略) 鞍子山乡鞍子山村 |
建设项目名称 | 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连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改扩建 | |||||||||||||||||||||||||||
建设地点 | (略) 鞍子山乡鞍子山村 | |||||||||||||||||||||||||||
主要产品名称 | 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 | |||||||||||||||||||||||||||
设计生产能力 | / | |||||||||||||||||||||||||||
实际生产能力 | /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9年03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11 | |||||||||||||||||||||||||
调试时间 | 2019.4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10月21-22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中环联新(北京)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 (略) 吉利锅炉厂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略) 吉利锅炉厂 | |||||||||||||||||||||||||
投资总概算 | 7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0万元 | 比例 | 14.3% | |||||||||||||||||||||||
实际总概算 | 70万元 | 环保投资 | 10万元 | 比例 | 14.3%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 年11 月20 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 年2 月22 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 年5 月15 日; (5)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 (5)《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3月; (6)《关于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庄环评准字[2019]0034号,2019年6月5日; (7)《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检测报告》,2022年10月28日, (略) ,报告编号:净海检测Z10003Y-02。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噪声 项目运营期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2.废气 建设项目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详见下表。 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工程建设内容: (1)公司概况 大连 (略) (略) 鞍子山乡鞍子山村,占地面积18827m2(约30亩),从事酒瓶的回收、清洗服务,供给啤酒厂重复利用。其设计建设两条生产线,回收清洗啤酒瓶6000万个/a。 大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5月16日批复(庄环评准字[2018]0033号),批复 (略) 环境保护局。大连 (略) 建设项目尚未验收。 大连 (略) 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见附件。 (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原厂区基础上新建一台4吨生物质锅炉作为碱洗工序提供蒸汽用于加热。年生物质用量1800吨。 建设项目主体、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见表3所示。 表3 工程组成及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设备与环评一致,如下表所示。 表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本项 (略) 鞍子山乡鞍子山村,其周围均为耕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住宅约462m。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1"32.10",北纬39°44"23.26"。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1,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5,四邻关系及周围保护目标示意图见图3。 图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图 图2 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表5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图3项目四邻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 |||||||||||||||||||||||||||||||||||||||||||||||||||||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环评一致,如下表所示。 表6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用量一览表
2.水平衡 本项目供水依托原有的供水系统。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用水。因此排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浓水,这部分污水排入原有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图4项目水平衡示意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本项目实际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原环评报告一致,未发生改变,详见图5。 图5 建设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本项目为新建生物质锅炉,设计燃料为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是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原材料,是一种新型清洁燃料。该燃料易于引燃,含硫量小于0.05%,含氮量小于1.5%,灰分含量小于1.36%。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建成后,将产生锅炉烟气G1,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浓水W1,锅炉鼓风机等设备噪声N1,灰渣S1、除尘灰S2等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生活垃圾产生。项目变动情况: 经过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本项目污染源情况及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与环评一致,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废水治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用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浓水,这部分污水排入原有污水站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青堆子污水处理厂。 2.废气治理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后,经3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 项目运营期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措施。 4.固废治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除尘灰和灰渣,除尘灰产生量为0.6772t/a,灰渣产生量为36t/a。除尘灰和灰渣贮存于锅炉房内,作为无机肥料,定期回用于周边农田。 生物质锅炉 布袋除尘器 图6项目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照片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4.3%。建设项目主要环保措施如下表7所示。 表7 建设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一览表
6. 监测点位简述 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结合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不进行废水验收。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点位设在排气筒出口直管段。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点位设置在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四周,详见图7。 图7 监测点位图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废气 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达到99%。经处理后,本项目锅炉废气排放浓度为颗粒物0.76mg/m3,二氧化硫129.7mg/m3,氮氧化物155.7mg/m3。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本项目锅炉房烟囱高度35米,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烟囱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高度<10m,满足高出3米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锅炉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用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排入原有污水站处理后用于生产,不会对周边区域的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水泵、风机,设备声压级在70~80dB(A)。采取措施后,本项目锅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和除尘灰。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生活垃圾产生。灰渣产生量为36t/a,本项目产生的灰渣是一种优质的无机肥料,堆放于锅炉房内,定期回用于周边农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为0.6772t/a,与灰渣一起全部回用。 综合以上,本项目固废采取以上措施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的要求收集和贮存,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关于《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决定》(庄环评准字﹝2019﹞0034号) 大连 (略) : 2019年5月22日,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我局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报告表》介绍了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等基本情况。项 (略) 鞍子山乡鞍子山村,总投资70万元,占地面积20m2。 《报告表》对该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依法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提出了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的结论是,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项目可行。 经审查,报告表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客观、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作出以下决定: 一、批准《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报告表》评价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报告表。 你公司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在接到批复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 (略) 环保局申请复议,或在三个 (略) (略) 起诉。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略) 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5日 3.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变更说明)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内容,分析本项目实际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表8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4.项目是否属于验收不合格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九种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表9本项目与验收办法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分析对比情况
经对比分析,本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或不涉及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情形,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项目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如下表所示。 表10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一览表
2.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按照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标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测量前后在测量的环境中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否则重新校准测量仪器;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 3.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测试期间:建设项目正常生产,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本次监测结果有代表性。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检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
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监测 项目废气的监测点位设置、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见下表,监测点位见图7。本项目检测排气筒出口浓度及排放速率是否达标。 表11项目废气监测点位设置、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情况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具体折算公式见公式(1),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和实测排放浓度折算结果见表12。 2.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设4个,项目东、南、西、北侧边界1m处各设一处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位见图7。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 监测频次:监测2日,每天昼夜各4次,昼间(06:00~22:00),夜间(22:00~06:00)。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根据 (略) 2022年10月28出具的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的检测报告以及我厂的运行工况证明,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全部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分析 该项目废气为有组织排放的锅炉烟气,设有一个采样点,位于35m高烟囱排口直管段,监测工况为正常生产,锅炉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2 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备注:折标浓度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5.2中燃煤锅炉折算。 表12 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续表) 备注:折标浓度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5.2中燃煤锅炉折算。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监测期间锅炉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 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3 mg/m3,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烟气黑度<1,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227kg/h、0.329kg/h,经核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090t/a、1.579t/a,低于原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指标1.530t/a、1.836t/a,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指标。 2.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四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3建设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等效声级为44~53dB(A),夜间等效声级为35~3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工况 根据 (略) 2022年10月28出具的对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的检测报告,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全部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2.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监测期间锅炉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 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3 mg/m3,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烟气黑度<1,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227kg/h、0.329kg/h,经核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090t/a、1.579t/a,低于原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指标1.530t/a、1.836t/a。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等效声级为44~53dB(A),夜间等效声级为35~3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用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排入原有污水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堆子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边区域的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为为灰渣和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回用于周边农田。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生活垃圾产生。 6.其他说明事项 本项目建成后未收到环境信访。 7.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对建设项目的调查监测表明,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大连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 (略) 环境保护局准予建设的批复,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按照环评和批复的要求得到落实,具备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