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新城区环卫经营权转让项目公告 | ||||||||
(略) 新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转让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序号 | 单位 | 转让标的 | 拟转让内容 | 评估价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1 | (略) 新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略) 新城区环卫经营权 | 新城区自管范围内垃圾转运站、道路及街巷清扫保洁等的经营权 | 21255.71 | 21255.71 | 2125.571 | 100 | |
转让期限 | 20年 | |||||||
报 名 时 间 |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4日16:00 | |||||||
报 价 时 间 | 2023年3月27日下午15:00开始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竞价完成后,请在结果公示期结束60日内与委托方办理签合同等相关手续,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已进 (略) 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或个人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或个人须办理CA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办理CA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须到新城区*香路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公告中所描述标的物情况均为参考,标的物现状必须以踏勘为准,竞买人一但提交报名资料并且参与竞价,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认可且无异议,竞买人在未踏勘标的物情况下参与竞价,成交后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支持,且可以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3.标的具体情况及其他需披露的事项、付款方式等均需 (略) 新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沟通。 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新城区环卫杭先生:*)。 4.业务咨询地址: (略) 新城区*香路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 5.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 6.特别提示: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本项目均按标的现状处置,由意向竞买方自行现场确认。 | ||||||||
附件 |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 4、网络竞买申请表 5、经营权转让协议模板 6、项目实施方案及评估报告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