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华山农场水库报废工程、水井工程、灌溉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 (略) 华山农场水库报废工程、水井工程、灌溉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1.3采购内容: (略) 华山农场水库报废工程、水井工程、灌溉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服务。包括资金建设项目,主要对项目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情况;自筹资金落实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移交管护情况和内业档案完成情况提供验收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服务全部工作
1.5付款方式:第一次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整改后再验收并出具报告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20%价款(付款前先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6服务地点: (略) (略) 华山农场二大队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10,000.00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拟派工程结算审计验收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另拟派工程财务决算审计验收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不需提供)。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00至2023年9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元人民币(大写:*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
7.3提交证明材料邮箱:*@*q.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材料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3年10月7日14:00至2023年10月7日15:0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华山农场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话:0451-*、*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