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2×670MW+2×300MW机组,计4台机组,2024年固体排放物清运及综合利用等全部工作,一年粉煤灰灰估算约为47.*吨,炉底渣约11.*吨,石子煤约0.*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量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粉煤灰产量的增减,招标人对粗粉煤灰的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方须完全接受,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所有质量风险。招标人产品一经出厂即视为质量合格,视为投标方已接受,投标方不得再对已出厂产品提出异议。
(1)电厂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外销和利用。
(2)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装车、运输。
(3)固体排放物装卸区域卫生清理, (略) 线洒落清理。
(4)报表、台账等统计资料的建立报送。
二、服务期:自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