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资阳乐至东峰109井废气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乐至县佛星镇玉皇庙村十组;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场地约3000m2,建设资阳乐至东峰109井废气回收项目,设有气体压缩机,动力配电柜,值班房等集装箱式站房约12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
联 系 人:李云川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水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制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略) (略)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