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永定镇
公示时间:2024-05-20至2024-05-24
受理时间:2024-05-20
项目概况:本项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项目围绕门头沟区永定镇集体租赁住房东南西三面新建两条截洪沟。新建截洪沟总长为517.40m,其中:1#浆砌石截洪沟为96.70m,2#浆砌石截洪沟为420.70m,新建钢筋混凝土沉砂池2座,新建浆砌石沉砂池2座。新建浆砌石挡墙和护坡183m。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门头沟区水务局
联系人:贾洪亮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安小区12号楼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