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荣昌 (略) 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0〕 (略) 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 *** -46-01- *** ,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臭氧发生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建设地址:荣昌区万灵镇羊子角 (略) 。
2.2项目规模:拟扩建5万m3/ (略) 理系统及反 (略) 理系统( (略) 理规模为5万m3/d)新增10万m3/ (略) 理系统, (略) 外输水管线约1.3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2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臭氧发生器设备(提供成套控制柜(含配电系统及自控系统、相关仪表等))、尾气破坏装置、臭氧储罐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2.5 交货期:90日历天,即满足安装条件之日起90日历天内,将设备运至 *** 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交货地点:荣昌区万灵镇羊子角 (略)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臭氧发生器设备生产能力的企业;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生产企业资料外,代理商应为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生产企业出 具的授权。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近3年,即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 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臭氧发生器系统供货业绩。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敬源 | 联系人: | 程太皓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 联系电话: | 023-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二期扩建臭氧发生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 (略) |
重庆市荣昌区公 (略) | 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 *** 1020 |
重庆市荣昌区公 (略) | 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 | *** *** - *** |
重庆市荣昌区公 (略) | 重庆农村 (略) 荣昌支行 | *** *** |
重庆市荣昌区公 (略) | 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