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就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 (略) 防洪除涝龙潭湖分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 (略) 防洪除涝龙潭湖分区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
4、建设内容:该项目为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项目 (略) 20年一遇除涝标准,新建龙潭湖泵站,设计抽排流量25m3/s;清淤疏浚龙潭湖大沟、黑板桥大沟,调整改线沱湖大道边沟和龙潭湖 (略) 西段,总长约15km;清淤疏浚区域排水中沟,总长约12.5km;配套桥、涵8座,新建水闸1座等;新建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厂1处。
二、征 (略) 络链接及公众查阅途径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 (略) 络链接:链接:http://**_msm4x8xHoeTfS2YwmFzw,提取码:rjmc
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版报告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或通过本链接:http://**_msm4x8xHoeTfS2YwmFzw,提取码:rjmc进行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52-*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五河县人民政府2楼水利局规划建设股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锦程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包河区中辰未来港招商中心2F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
(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