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 (略) 慈江灌区管理服务站于2023年7月18日组织召开了江北区英雄水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江北区英雄水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级别:区级
建设单位: (略) 慈江灌区管理服务站
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略) 水利水电规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江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