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 、 (略) 控制价:
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蒸财评函( * )YKS- * 号《关于 (略) 县夏明 (略) (略) 装饰布展项目上限值的意见》附后, (略) 人控制使用,不参与竞争性报价,投标人照列(附: (略) 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说明、预算评审口径和结算标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总价及分项价。
预算编制口径:
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 * 号《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湘建价[ * ] * 号《关于调 (略) 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 * ] * 号《增值税计价规定), * 年《 (略) 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略) 湘建价[ * 号(关于发布 * 年 (略) 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建安工程人工取 * 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取 * 元/工日;蒸政函[ * ] * 号,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计1%,装饰工程管理费、利润计5%,消防、水电安装工程管理费、利润计5%,中央空调、智能化弱电工程、 * KV配电工程管理费计 * %,利润计5%;其他费用全计。材料价格按 * 年第 2 期《 (略) 工程造价》发布的预算价确定。
*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结算办法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如下:
( * )结算办法
(1)中标人以中标总价中建安工程费作为最高限价,在 (略) 施工图深化设计;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由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图通过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修正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并经建设单位(或其 (略) 机构)审查同意后,送 (略) 县财政投 (略) 评审,以评审后的金额修订合同价款(以下称之为“经评审的最终合同价”,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最高不得高于中标建安工程费)。
(2)承包人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送发包人。
(3)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由发包人 (略) (略) 初审,承包人确认后,送 (略) 县财政投 (略) 评审,工程结算最终以 (略) 县财政投 (略) 审定的结果为准。
(4)本项目结算的取费、材料价格、综合人工计算均应符合 (略) 门规定预算评审口径(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其说明)和投标报价口径。
(5)本项目工程的结算款支付方式: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经发包人核定后,承包人开具相应的税务票据报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
(6)发包人确需增加功能性和使用性要求而导致需要增加工程造价时, (略) 变更程序, (略) 批复后才能施工。
(7)承包人须按以上(1)-(6)条办理工程结算,施工图设计费用和工程费用的结算总额必须控制在“经评审的最终合同价”之内, (略) 分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经批准的变更增加造价除外)。
( *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承包人应严格限额设计,工程变更严格按照蒸政办发[ * ]3号文件《 (略) 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招标文件已载明)。
( * )主要材料和设备询价定价办法
需要询价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由建设单位组 (略) 门按 (略) 询价。
(略) (略) 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略) 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 致之处, (略) 为准,特此通知。
(略) 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补充文件,如有遗漏, (略) 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 (略) 负责。
招 标 人:中国共 (略) (略)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华禹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号白金汉宫2、3栋 * 室
联系人:谢锦林
电话: *** 转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