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略) 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劳社〔2005〕2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怀宁县乐邦社会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办学地址 | 申请办学工种 |
怀宁县乐邦社会职业培训学校 | 陈满华 | 怀宁县黄墩镇独秀山社区原古楼小学 | 农村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 |
二、公示时间
**日—**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本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56-*、0556-*。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